2023年国际桨板公开赛(青田)竞赛规程 微信中心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指导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青田县人民政府、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青田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时间与地点
浙江青田
2023年11月18日-19日
三、竞赛组别、项目
(一)公开组、大众组、大师组、卡胡纳组(男子、女子)
12公里长距离赛、200米竞速赛
(二)高校组(男子、女子)
甲组:12公里长距离赛、200米竞速赛
乙组:12公里长距离赛、200米竞速赛
(三)青少年组(男子、女子)
U18组:6公里长距离赛、200米竞速赛
U15组:6公里长距离赛、200米趴板赛
U12组:6公里长距离赛、200米趴板赛
(四)龙板混合团体(4人一队、至少1名女性)
200米竞速赛
(五)混合团体接力(5人一队、至少2名女性)
1000米竞速赛
四、参赛资格
(一)公开组、大众组年龄不限、大师组U55为40-55周岁(1968年1月1日-1983年12月31日出生)、卡胡纳组U65为55-65周岁(1958年1月1日-1967年12月31日出生);高校甲组: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试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或降分或体育加试政策的学生;高校乙组: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和普通高校参加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体育单招或者体育院(系)体育加试的学生;U18组为 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运动员; U15组为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运动员;U12组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熟悉水性,能独立完成游泳200米以上。
(三)参赛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对自身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赛事期间有效的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需覆盖赛前训练与赛后24小时。
四、参加办法
(一)个人赛参赛选手最终成绩为竞速赛、趴板划水赛(青少年U15、U12组别)、长距离赛排名对应积分之和进行排名。
(二)各小项获得名次所对应的积分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单人桨板项目名次,如积分相同以长距离赛排名为最终依据,积分参照ISA国际规则手册执行。
(三)每人限报一个组别,个人赛选手只能兼报一个团体赛项目。赛前将由组委会对报名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冲浪联合会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
(二)竞速赛采用预决赛赛制,预赛按照长距离技巧赛排名进行编排分组;长距离赛采用集体出发。报名不足16人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团体接力赛最后一名接力选手须为站立式桨板划行。
(四)关于抢航:比赛中第一次抢航召回;第二次抢航不召回,取消抢航运动员比赛资格。
竞赛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推挤、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将给与判罚。
所有参赛选手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如需协助、受伤或遇到危险,参赛者应举高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
若任何组别的参赛人数不足 8人,组委会将取消该组别(青少年组别除外)。
六、器材
所有参赛选手器材自备,器材长度不超过14英尺(4.27米);组委会提供器材租赁服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所有参赛选手颁发参赛奖牌。
各俱乐部、高校的前十五名参赛选手积分相加,计算俱乐部、高校团体排名,前三名颁发团体牌匾。
奖金分配方案附后(税前),如报名人数少于奖金奖励人数则减一发放,亲子组、桨板花式将发放奖品。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选手于赛前11月10日前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单项报名费100元,接力赛、龙板赛报名费200元。
(二)报到
1.参赛选手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赛前一天报到,并现场提交相关参赛材料、签署参赛声明书和领取赛事包。
2.比赛报到时间为11月17日10点至18点。
3.总裁判长、编排长于11月15日,裁判员于11月16日中午12点前到赛区报到。
九、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一)技术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二)辅助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与承办单位协商选派。
十、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住宿酒店等相关信息。
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比赛熔断。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2023年国际桨板公开赛(青田)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一、本参赛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公平竞赛。
二、加强本参赛队赛风赛纪教育,并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积极营造良好的赛场氛围。
三、本参赛队严格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配备专人负责,组织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学习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和知识,并与所属运动员签订反兴奋剂责任书,确保自签订本责任书起不发生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
四、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所属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参赛,文明观赛。
五、本参赛队在比赛期间,严禁以下行为:
(一)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
(二) 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
(三) 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
(四) 罢赛;
(五)拒绝领奖;
(六)无故弃权;
(七)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裁;
(八)不服从判罚,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九)对观众有不礼貌的行为;
(十)组织、煽动观众于扰比赛:
(十一) 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
(十二)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
(十三)故意损坏比赛器材;
(十四)向媒体散布不负责的言论;
(十五)向裁判员、组委会工作人员送钱、送物及收送比赛对手钱、物等;
(十六)其他应给予处罚的行为。
六、本参赛队如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组委会相关处罚,
参赛运动队:
全体运动员:
运动队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